一、第一顺位继承人儿媳能否继承
一般情况下,儿媳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不能继承公婆遗产。但存在特殊情形,《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指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例如,长期与公婆共同生活,承担照顾日常起居的责任;在经济上持续为公婆提供生活费用、支付医疗开支等。若儿媳满足该条件,在公婆去世后,其可与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一同参与遗产分配。
二、第一顺位继承人之间如何分割遗产
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分割遗产时,有遗嘱的按遗嘱处理;没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原则上,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各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割。若继承人之间就遗产分割产生纠纷,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三、第一顺位继承人遗产怎么分配的
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例如,存在三位第一顺位继承人,在无特殊情形时,每人继承三分之一的遗产。但也有特殊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继承人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当探讨第一顺位继承人儿媳能否继承时,我们知道一般情况下儿媳不属于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但存在特殊情形,比如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若儿媳符合此条件继承了遗产,后续遗产的处置方式、其他继承人的权益保障等问题就随之而来。比如,儿媳继承后,其他子女是否还有权要求重新分配?或者儿媳再婚后,这份遗产在新的家庭关系中又该如何界定?如果您对这些关于儿媳继承以及后续相关法律问题存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尽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