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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在离婚案件中的分割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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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9 · 1255人看过
导读:农村宅基地归集体,离婚时不能分割所有权,但地上房屋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有协议按协议,无协议且双方均为集体成员按等分原则处理;一方非集体成员,房屋归集体成员方,获房方给对方补偿。一方婚前建造房屋属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但婚后共同增值与修缮部分,获房方需补偿另一方,补偿依房屋成本、增值等确定。
农村宅基地在离婚案件中的分割方式是什么

一、农村宅基地离婚案件中的分割方式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因土地所有权归集体,离婚时不能分割所有权,但地上房屋可分割。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无协议且双方均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按等分原则处理并考虑生产生活便利;一方非本集体成员,因其不具备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资格,房屋一般归本集体成员一方,获得房屋一方给对方相应补偿,补偿数额根据房屋建造成本、增值情况等确定。若房屋是一方婚前建造,属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但对婚后共同增值与修缮部分,获得房屋一方应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农村宅基地离婚后子女可以继承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可以继承。 离婚后子女与父母的血亲关系不受影响,若父母去世,子女是法定继承人之一。若宅基地上有房屋,子女能基于对房屋的继承而获得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即“地随房走”。不过,子女继承房屋后要遵循相关规定,不得随意翻建、改建等。若房屋坍塌,宅基地会被集体收回。 此外,若子女是城镇户籍,同样可继承农村房屋及相应宅基地使用权,但不能对房屋进行重建、扩建等,只能进行必要的维修。

三、农村宅基地是否可由子女继承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单独继承。但地上房屋属个人财产,子女可通过继承房屋间接使用宅基地。 若子女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在继承房屋后可按规定办理确权登记。若子女已将户口迁出本村,不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样能继承房屋并继续使用宅基地,不过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收回。若存在多个子女,其中一人与父母为同一户且已对宅基地权益进行登记,该子女可继续使用宅基地;其他子女可继承房屋相应份额。

在探讨农村宅基地在离婚案件中的分割方式是什么时,我们了解到多种情况。比如,若宅基地是夫妻共同申请的,可能会根据双方实际使用需求等因素进行分配。但这只是基础情况,实际分割还涉及诸多细节。例如,如果一方在宅基地上有大量投入进行房屋建设等,这在分割时又该如何考量?还有,不同地区对于农村宅基地的相关规定也存在差异,这会对分割结果产生怎样的影响?这些都是在处理离婚案件涉及农村宅基地分割时可能遇到的复杂问题。若你对农村宅基地在离婚案件中的分割还有其他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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