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是否必须留有一套房子
一般情况下,法院执行时会保障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债务人一定能始终保有一套房子。若执行依据生效后,债务人以逃避债务为目的转让名下其他房屋,或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法院可以对债务人唯一住房进行执行。
二、债务人是否有权转让其债权
债务人转让的应是债务,而非债权。债务人转让债务需满足一定条件。首先,须经债权人同意,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其次,被转移的债务应具有可转移性,性质上不可转移、当事人约定不得转移或依法不得转移的债务不能转让。
若符合条件,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后,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生效。此时,第三人成为新债务人,承担原债务人的义务,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
三、债务人是否应偿还欠款本金
债务人应偿还欠款本金。根据法律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当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借贷合意并完成款项交付,债务人便负有按约定偿还本金的义务。若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偿还,但要给其合理准备时间。若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追讨,如协商、调解、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一旦债权人胜诉,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要求债务人偿还本金,若债务人仍拒不执行,将面临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
当探讨债务人是否必须留有一套房子时,答案并非绝对。在法律执行过程中,确实会保障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活需求,这其中可能就包含一套用于居住的房产。但这也不是毫无条件的,如果债务人有其他可供居住的房产,或者其房产价值远超保障基本生活所需,那么在执行债务时,这套房子也可能会被依法处置。而且不同地区对于保障债务人基本居住需求的标准也有所差异。你是否正面临着与债务人房产相关的法律问题呢?若对债务人房产处置、保障标准等方面存在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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