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存续期间个人财产如何认定
根据《民法典》,婚姻存续期间以下财产可认定为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如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车辆等,其购买时间以相关合同或产权登记时间为准。
2.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像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工伤赔偿款等,具有特定人身属性,专属于一方。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比如遗嘱明确某套房子由夫妻中一方继承,或赠与合同写明某笔款项只赠与一方。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个人专用性,如男士专用剃须刀、女士专用化妆品等。
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这需结合具体法律和实际情况判断。
二、婚姻存续期间如何分配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一般按约定分配夫妻共同财产。若双方有书面财产分配协议,且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公序良俗等,应依协议执行。
若无约定,通常遵循平等处理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日常家事范围内可自行决定处分财产。但涉及重大财产处分时,需双方协商一致。
特殊情况下,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或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夫妻一方可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三、婚姻存续期间资产转移会怎样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转移资产,在法律上有相应处理。依据《民法典》,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若一方擅自转移,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比如一方在未告知另一方情况下,将存款转至他人名下、私自售卖夫妻共有房产等。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发现之日起计算。所以,婚姻中若发现对方有转移资产迹象,要及时收集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房产交易合同等,以便在后续法律程序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婚姻存续期间,准确认定个人财产至关重要。除了法律明确规定的特定情形外,像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个人财产。那如果在婚姻中,一方用个人财产进行了投资,投资收益又该如何认定呢?是全部归个人,还是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又怎样区分是个人财产的孳息还是共同财产的范畴呢?若您对婚姻存续期间个人财产认定还有更多疑问,比如上述这些拓展问题,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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