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双方同意离婚是否必须去民政局

双方同意离婚是否必须去民政局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6 · 1912人看过
导读:双方同意离婚不局限于去民政局。双方自愿离婚可协议离婚,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申请,经30天冷静期后再申请离婚证。然而,若双方对离婚相关问题有争议难以协商一致,或有其他不适宜去民政局办理的情况,可选择诉讼离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调解离婚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效力等同于离婚证。
双方同意离婚是否必须去民政局

一、双方同意离婚是否必须去民政局

双方同意离婚并非只能去民政局。 若双方自愿离婚,可选择协议离婚,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即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天冷静期后,双方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但如果双方对离婚虽达成一致,不过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有争议且难以自行协商一致,或者存在其他不适合去民政局办理的情况,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即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法院调解离婚的,会出具民事调解书,其效力等同于离婚证。

二、双方同意离婚能交给律师代理

双方同意离婚即协议离婚,不能完全交给律师代理。根据法律规定,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申请、冷静期届满后申请发给离婚证等环节,都要求双方亲自到场,不能委托律师办理。 不过,律师可以在离婚过程中提供帮助。比如协助起草离婚协议书,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事项,避免后续纠纷;还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疑问,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但涉及身份关系的离婚行为,必须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完成,无法由律师全权代理。

三、双方同意离婚能一次离掉吗

双方同意离婚,一般不能一次就离掉。根据《民法典》规定,我国协议离婚有冷静期制度。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持相关证件材料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 若在诉讼离婚中双方都同意离婚,且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可以一次判决准予离婚

在探讨双方同意离婚是否必须去民政局这个问题时,我们明确了协议离婚的话是需要前往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的。但要是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存在分歧,那去民政局就无法顺利办理离婚了。比如,若一方觉得财产分割不公,或者在抚养权争夺上有争议,民政局是不会当场判定处理的。这时就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如果您对离婚过程中的财产分割、抚养权等后续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不同离婚方式的具体流程,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详细解答,助您清晰了解离婚相关事宜。

网站地图
更多

离婚最新文章

遇到离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