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夫妻房产如何认定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房产认定规则如下: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属个人财产;若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补偿。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房产,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除外。
二、民法典中夫妻财产相互继承如何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在法定继承情形下,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若一方去世且未留遗嘱,其遗产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一般均等分配,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等情况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若有遗嘱,被继承人可按意愿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就优先按遗嘱分配财产。
三、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界定标准是啥
依据《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界定标准如下:
其一,时间上,从结婚登记到婚姻关系终止期间取得的财产,通常属共同财产,但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其二,财产类型上,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
在探讨民法典中夫妻房产如何认定时,我们了解了多种情况。比如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等认定方式。那么,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却由双方共同出资装修,这部分装修费用在房产认定中又该如何考量呢?还有,如果夫妻一方私自将共同房产出售,另一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这些都是与夫妻房产认定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若您对这些问题或者民法典中夫妻房产认定的其他方面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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