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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成立可以追究缔约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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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5 · 2119人看过
导读:合同未成立符合条件时可追究缔约责任。缔约责任指合同订立中,一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致对方信赖利益损失应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法律规定,订立合同中有假借磋商、隐瞒重要事实等违背诚信行为致对方损失的,应担责。因此,合同未成立但一方有上述行为致对方受损,受损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缔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合同未成立可以追究缔约责任吗

一、合同未成立可以追究缔约责任吗

合同未成立在符合条件时可追究缔约责任。缔约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致对方信赖利益损失,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一是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是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是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所以,若合同虽未成立,但一方在缔约过程中存在上述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受损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缔约责任,赔偿因信赖合同成立而遭受的损失。

二、合同未成立可以不可以解除

合同未成立不可以解除。合同解除的前提是合同已经依法成立并生效,只有在这一基础上,才存在后续的解除问题。合同未成立意味着当事人之间尚未形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关系,不存在需要解除的权利义务。 合同成立需符合一定条件,如当事人达成合意、具备主要条款等。若合同未成立,当事人可通过协商等方式处理已进行的相关事务,如返还已交付的财物、赔偿合理费用等。若一方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有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并造成对方损失,受损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三、合同未成立定金是否退还

合同未成立时定金一般应退还。定金是为担保合同的订立、履行等,由一方给付另一方的金钱。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致合同未成立,收受定金方应退还定金。比如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无法签约,交付定金方有权要求返还。 若因交付定金方原因导致合同未成立,收受方可不退还定金。如交付方无故反悔拒绝签约,无权请求返还。若因收受定金方原因致使合同未成立,交付方不仅可要求返还,还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如收受方擅自提高合同条件致签约不成,就需双倍返还。

当探讨合同未成立是否可以追究缔约责任时,要知道即便合同未成立,在某些情形下也是可以追究缔约责任的。比如一方在缔约过程中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就需承担赔偿责任。还有,如果一方违背诚信原则进行磋商等行为,也可能要承担相应后果。要是您对合同未成立时如何准确认定缔约责任,或者在遇到相关纠纷时怎样维护自身权益等问题仍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帮您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与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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