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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算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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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4 · 1451人看过
导读: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生活资源减少和丧失的补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共有,无第一顺序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共有。精神损失费是对死者近亲属精神痛苦的赔偿,也由近亲属共同享有。分配时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近亲属若对二者分配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合理分配。
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算谁的

一、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算谁的

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遗产,而是对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减少和丧失的补偿,一般参照《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由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共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共有。 精神损失费即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精神痛苦的赔偿。实践中,也是由死者近亲属共同享有。在分配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各近亲属与死者的亲疏关系、生活紧密程度等因素。若近亲属之间就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分配产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二、死亡赔偿金可以分吗

死亡赔偿金可以进行分配。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遗产,而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 从法律规定看,分配主体为死者的近亲属,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参照《民法典》中法定继承的顺序来处理。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序人员时,由第一顺序人员参与分配,原则上均等,但也会考虑各近亲属与死者生活的紧密程度、经济依赖程度等因素。例如,与死者共同生活且主要依靠死者扶养的近亲属,可能会适当多分;而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时可少分或不分。在分配前,应先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等合理开支。

三、死亡赔偿金是怎么赔的

死亡赔偿金的赔偿计算与多个因素相关。 在人身损害情形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若赔偿权利人能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此外,赔偿责任通常根据双方过错划分。如侵权人承担全部责任则全额赔偿;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责任比例分担。在一些案件中,还可能涉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其他赔偿项目一并计算。

当探讨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算谁的这个问题时,要明确其归属并非简单直接。死亡赔偿金的分配通常会综合考虑与死者的亲密关系、生活依赖程度等因素。比如死者有未成年子女,那么这部分赔偿金会很大程度上保障子女的成长需求。而精神损失费是对死者近亲属精神痛苦的抚慰。不同的案件情况各异,像家庭经济状况、各方在死者生前的付出等都会影响最终的分配结果。若你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的具体归属、分配比例等仍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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