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抵销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债务抵销权分为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
法定抵销条件如下:首先,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即双方之间存在两个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其次,双方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比如都是金钱债务;再次,主动债权已届清偿期,若主动债权未到期,不能主张抵销;最后,债务依性质或法律规定可抵销,如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不能抵销。
约定抵销条件则较为灵活,双方当事人可自由协商一致,就互负的债务进行抵销,不受法定抵销条件中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等限制,只要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即可。
二、债务抵销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
债务抵销权分为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其行使条件有所不同。
法定抵销的条件为:一是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且债权债务均合法有效;二是双方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如均为金钱债务;三是主动债权已届清偿期;四是双方的债务不属于不能抵销的债务,如依性质不能抵销(提供劳务的债务)、法律规定不得抵销(故意侵权产生的债务)。
约定抵销的条件较为灵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将互负的债务抵销,不受法定抵销条件中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以及债务到期等限制,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即可。
三、债务抵销权能对抗第三人吗
债务抵销权能否对抗第三人,需分情况判断。
若抵销权是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合法行使,仅涉及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理,一般对第三人无对抗效力。例如,甲对乙有债权,乙对甲也有债权,二人依法抵销,这并不影响第三人丙对甲或乙的债权主张。
但当第三人知晓该抵销安排且抵销不损害其合法权益时,可能有一定对抗效力。比如在企业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与债务人互负债务,在管理人确认抵销后,这种抵销可对抗其他普通债权人。不过,若抵销损害第三人利益,如恶意串通抵销以逃避对第三人债务,第三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抵销行为。
当探讨债务抵销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时,要知道它并非随意可行。首先,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是基础条件。其次,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需相同。再者,必须是双方债务均已到期,且不存在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的情形。比如,具有特定人身性质的债务就不能抵销。若您在债务抵销方面还有诸如如何确定债务是否到期、不同性质债务能否抵销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债务抵销权行使的具体流程等问题,不要错过获得清晰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尽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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