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能否仅起诉担保人不追究借款人责任
这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一般保证,债权人不能仅起诉担保人。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需要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并且经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但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仅起诉担保人。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此外,若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此时债权人也能仅起诉担保人。
二、债权人能否同时告债务人和担保人
债权人通常能同时告债务人和担保人。在保证担保情形中,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对于连带责任保证,依据《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情形时,债权人可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债权人可将二者列为共同被告起诉。
即使是一般保证,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债权人一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并审理。不过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总之,从程序上债权人可以同时起诉二者,但实体权利实现会因保证类型不同而有差异。
三、债权人能否与债务人约定债权不得转让
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约定债权不得转让。依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也就是说,若约定的是金钱债权,即便有不得转让的约定,债权依然可以转让,该约定不能对第三人产生对抗效力。若为非金钱债权,当第三人是善意时,即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该约定,此约定同样不能对抗该善意第三人。债权人与债务人进行此类约定时,应明确债权性质,以保障约定的效力和自身权益。
当探讨债权人能否仅起诉担保人不追究借款人责任时,这背后涉及到复杂的法律关系。一般情况下,如果是一般保证,债权人需先起诉借款人,在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能起诉担保人。若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则有权选择单独起诉担保人。但具体的诉讼策略还得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借款人有隐匿财产等逃避债务的行为,债权人该如何应对?或者当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如何向借款人进行追偿?如果您对这些围绕债权人起诉担保人的相关问题仍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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