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被告必须本人去吗
民事诉讼中被告并非必须本人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委托他人代为诉讼,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常见的诉讼代理人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不过,离婚等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案件,当事人除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二、民事诉讼被告无法到庭怎么办
在民事诉讼中,被告无法到庭分不同情形处理。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法院仅就到庭一方进行调查、审核证据,并作出判决。
若被告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比如因不可抗力、突发重大疾病等,应提前向法院提出延期审理的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会准许延期审理。
若必须到庭的被告(如赡养、抚育、扶养案件被告,不到庭无法查明案情的被告等)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对其拘传,强制其到庭参加诉讼。
三、民事诉讼被告说没钱怎么办
民事诉讼被告称没钱,分两种情况处理。若在判决前,被告可与原告协商达成分期还款等和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后制作调解书。若被告有转移、隐匿财产等可能导致判决难以执行的行为,原告可在诉前或诉中申请财产保全。
若在判决生效后被告说没钱,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询被告名下财产,如存款、房产、车辆等。若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告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原告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若被告恶意声称没钱,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民事诉讼被告必须本人去吗,答案并非绝对。一般情况下,被告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但在某些特定情形,如离婚诉讼中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等,被告可能需要亲自到庭。委托代理人时,要注意授权范围等事项。要是您对民事诉讼中被告是否必须本人去,以及委托代理人的具体流程、相关法律规定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的法律人士会依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详细且准确的解答,帮您明晰在民事诉讼中的权利与义务,妥善应对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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