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工程质量纠纷 > 建设工程优先权18个月如何计算

建设工程优先权18个月如何计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1 · 2454人看过
导读:建设工程优先权的18个月期限自发包人应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应付款时间依约定确定,无约定或不明时,已交付按交付日,未交付但提交竣工结算文件按提交日,未交付未结算按起诉日。承包人要在18个月内行使该权利,否则丧失,期间通过协商、诉讼等合理主张可保障权益。
建设工程优先权18个月如何计算

一、建设工程优先权18个月如何计算

建设工程优先权的18个月期限,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应付款时间按约定处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按以下情形确定: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以交付之日为应付款时间;工程未交付,但已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的,以提交文件之日为应付款时间;工程未交付,也未结算的,以起诉之日为应付款时间。 承包人需在该18个月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否则权利丧失。若在该期限内通过协商、诉讼等合理方式主张,可保障自身权益。

二、建设工程优先权18个月可以中断吗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18个月期限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关于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除斥期间是法律规定的某种权利的存续期间,期间届满,权利消灭。设立该期限目的在于督促承包人及时行使权利,保障交易秩序的稳定和安全。所以,即便在这18个月内发生了诸如债权人主张权利等通常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18个月期限也不会因此而中断。承包人需在法定期限内积极行使该权利,否则期限届满,优先受偿权消灭。

三、建设工程优先权能否中止中断

建设工程优先权即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该权利不适用中止、中断规定。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法定优先权,其设立目的是保障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债权得以实现。从性质上看,它并非请求权,而是担保物权。而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主要适用于请求权。 相关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为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止、中断或延长。所以,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能像诉讼时效那样发生中止、中断的情况。承包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行使该权利,避免逾期导致权利丧失。

在探讨建设工程优先权18个月如何计算时,这18个月的起算点至关重要。它一般是从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若建设工程存在质量争议,经鉴定合格的,以鉴定合格之日作为竣工之日。准确计算这18个月,对于保障施工方的权益意义重大。要是在计算过程中遇到复杂情况,比如中途停工又复工等,该如何确定竣工时间从而精准算出这18个月呢?对于建设工程优先权18个月计算的具体细节或遇到的特殊情况,您还有疑问吗?若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