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下情况可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权益受损:自然人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比如毁人容貌、恶意散布他人隐私等。侵害特定纪念物品: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像祖传的唯一照片被损毁。侵害死者权益: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其近亲属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什么情况下离婚了孩子判给爸爸
在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以下情况孩子可能判给父亲:两周岁以下子女,母亲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等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情形,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两周岁以上子女,父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八周岁以上子女,愿随父亲生活,且父亲有抚养能力。母亲存在虐待子女、怠于履行抚养义务等明显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
三、什么情况下会被保险公司追索
在保险业务中,保险公司行使追索权常见于以下几种情况:交强险垫付追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代位求偿:依据《保险法》,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骗保情形: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等进行保险诈骗活动,骗取保险金,保险公司赔付后发现真相,会向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索。
当我们探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时,除了文中提到的常见情形,像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等,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也值得关注。比如在一些侵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的案件中,如果物品承载着深厚情感且因侵权行为永久性灭失或毁损,物品所有人也可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另外,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监护人也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若你对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适用情况仍有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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