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同侵权的民事责任划分是什么
共同侵权分为共同加害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其民事责任划分有所不同。
对于共同加害行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内部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对于共同危险行为,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同样,承担责任后,内部可按上述规则进行责任分担。
二、共同侵权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共同侵权的构成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主体复数性:侵权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共同过错:包括共同故意与共同过失。共同故意指侵权人共同追求损害结果;共同过失指侵权人对损害结果应当预见却因疏忽未预见,或虽预见但轻信可避免。
3.行为关联性:各侵权人的行为相互联系,构成统一的致损原因。这种行为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且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损害结果统一性:共同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结果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不可分割。每个侵权人的行为对损害结果都有原因力,共同作用导致了最终损害。
若满足以上条件,各侵权人需对损害结果承担连带责任。
三、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如下:主体的复数性:共同侵权行为的主体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既可以是自然人,也能是法人。共同过错:包括共同故意、共同过失,或者故意与过失的混合。比如两人合谋伤害他人是共同故意;两人一起施工因疏忽致他人受损为共同过失;一人故意破坏设施,另一人因疏忽未发现并排除隐患致他人受损,属故意与过失混合。行为的关联性:各加害人的行为相互联系,构成一个统一的致损原因。每个行为都对损害结果具有原因力,是损害发生不可或缺的因素。结果的统一性:共同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结果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不可分割。损害结果是各侵权行为共同作用的结果,无法区分各侵权行为单独造成的损害份额。
在探讨共同侵权的民事责任划分是什么时,我们了解到其涉及多种复杂情形。若共同侵权人之间存在意思联络,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但若是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根据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原因力等因素来确定责任比例。比如有的共同侵权行为中,一方可能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那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类似纠纷,如何准确判断各侵权人的责任大小呢?如果对共同侵权的民事责任划分的具体认定、赔偿计算方式等还有疑问,就请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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