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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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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06 · 1495人看过
导读:效力待定合同成立后因欠缺生效要件,生效与否未确定,须经有权人追认。其类型主要有三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纯获利益等行为有效,其他需法定代理人追认;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追认对被代理人不生效;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取得处分权则有效。
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包括哪些

一、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包括哪些

效力待定合同指合同成立后,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有权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类型主要有三种。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纯获利益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其他合同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二是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订立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是怎样的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有权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处理方式如下:一是追认权行使。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有追认权,追认后合同自始有效;拒绝追认则合同自始无效。二是相对人催告权。相对人可催告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在三十日内予以追认,对方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三是善意相对人撤销权。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以通知方式作出,撤销后合同无效

三、效力待定合同能否撤销

效力待定合同可以撤销。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有权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同样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以通知方式作出。

在了解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包括哪些之后,我们知道这类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比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其效力需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还有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被代理人追认则有效,不追认则无效。此外,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时才生效。那么,对于效力待定合同在实际履行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比如如何准确判断合同是否属于效力待定类型,或者合同被追认前的权利义务该如何界定等,若您还有疑问,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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