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行为犯,其既遂标准不以发生特定危害结果为要件。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即构成犯罪既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判断是否构成该罪既遂,重点在于行为实施本身,而非危害结果是否出现。
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请什么律师
涉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建议聘请刑事辩护律师,且最好是有食品药品犯罪领域专长的律师。
这类案件专业性强,食品药品犯罪涉及《刑法》《食品安全法》等诸多法律法规,有食品药品犯罪专长的律师熟悉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能精准把握案件要点。他们有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擅长调查取证,可寻找对嫌疑人有利的证据和情节,比如是否存在主观故意不明、食品有毒有害认定有误等情况。在庭审上,专业律师能运用专业知识和辩论技巧,为嫌疑人进行有力辩护,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做无罪辩护。在与公检法机关沟通方面也更有经验和渠道,能更好维护嫌疑人合法权益。
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涉案50万判几年
根据《刑法》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涉案50万,通常会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因为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且有特定情形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可能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可能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探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时,我们了解到这一罪名既遂标准有多种认定情况。比如,当生产、销售行为完成,且有毒有害食品进入流通领域,通常就可认定既遂。那么既遂之后呢?一旦构成此罪既遂,行为人不仅要面临刑事处罚,其违法所得会被依法追缴,用于违法生产销售的工具、设备等也会被没收。如果因食用这些有毒有害食品导致他人人身损害,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你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标准的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吗?若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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