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期间能要求交通费赔偿吗
在民事诉讼期间,当事人一般可在符合法定情形下要求交通费赔偿。
若案件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受害人因就医治疗等实际发生的必要的交通费用,侵权人应当赔偿。这里的交通费以正式票据为凭,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但如果是单纯因参加诉讼活动产生的交通费用,通常不在法定赔偿范围内。不过,在知识产权等类型案件中,若当事人将维权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作为维权成本主张,部分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支持。
所以,能否要求交通费赔偿要依具体案件类型和实际情况判断。
二、民事诉讼期间怎么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下一个时间单位起算。例如以日计算的,当天不算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法定休假日包括周末和法定节假日。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以邮戳时间为准。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民事诉讼期限多少时间
民事诉讼期限分为诉讼时效和审理期限。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人身损害赔偿、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等纠纷有特殊规定。
审理期限方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当探讨民事诉讼期间能否要求交通费赔偿时,答案是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的。比如因诉讼活动确有必要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像前往法院参加庭审、为收集证据往返相关地点等。但需要注意留存好相应的票据等证据来证明费用的合理性。如果您在民事诉讼期间对于交通费赔偿的具体范围、如何举证等还有疑问,或者在其他涉及民事诉讼的法律问题上存在困惑,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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