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欠员工的钱股东有没有责任
一般情况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时,若股东已足额出资,完成出资义务,通常无需对公司欠员工的钱承担额外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员工债务负责。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行为,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向员工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此外,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员工等债权人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破产欠的工资咋办
公司破产时,员工工资是具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用于支付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员工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护权益: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证据;积极参加债权人会议,了解破产财产分配情况;若对管理人认定的工资债权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公司破产欠供应商货款怎么偿还
公司破产时,依《企业破产法》规定,应按以下顺序偿还供应商货款: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如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等。其次是职工债权,包括职工工资、医疗等费用。然后是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再之后是税款。最后才是普通债权,供应商货款属于普通债权。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上述费用后,按比例清偿普通债权。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则按比例分配。例如,破产财产为100万,普通债权总额200万,供应商货款占普通债权的10万,那么供应商可获偿10×(100÷200)=5万。所以,供应商要及时申报债权,参与破产财产分配程序,以争取自身合法权益。
在探讨公司破产欠员工的钱股东有没有责任时,我们了解到一般情况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存在特殊情形,比如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如果股东出资不实,或者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又该如何认定责任呢?这其中的法律界定较为复杂。若你对公司破产后股东责任相关问题还有疑问,比如具体如何判断股东是否需担责等,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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