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开庭不来法院可否不按撤诉处理
通常呀,原告被传票传唤后,若无正当理由却不到庭,那一般就按撤诉处理啦。
不过呢,要是有以下这些情况,就会缺席判决。
其一呀,原告本应到庭参加诉讼,可要是他自己确实因特殊情况没法出庭,那必须得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呢。
其二呢,要是被告反诉了,而原告被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没经法庭许可就中途退庭啦,这种情况也可以缺席判决。
所以呀,不能简单地说原告开庭不来法院就一定按撤诉处理咯,得看具体情况呢。
要是原告有正当理由没到庭还提交了书面意见,或者有被告反诉等特殊情形,法院可能就不会按撤诉处理,而是进行缺席判决啦。
二、名誉权官司如何收费
名誉权官司的收费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诉讼费,这属于向法院缴纳的费用,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等。
二是律师费,律师收费没有统一固定标准,通常会综合案件复杂程度、律师经验和知名度、案件耗费时间精力等因素来确定。简单的名誉权案件,可能按固定收费,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复杂或标的额大的案件,可能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比例多在5%到30%之间,也有按计时收费的,每小时几百元到数千元。具体收费需与意向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详谈确定。
三、名誉权官司胜诉了怎么执行
在名誉权官司胜诉后,执行环节有这些要点:
1.停止侵害:若对方还存在损害名誉行为,法院会强制其停止。例如,让其不再传播诋毁性言论,防止对胜诉方名誉造成进一步伤害。
2.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对方需以合适方式,比如在特定范围发布经法院审核的道歉声明,以此来消除此前不良影响,让胜诉方名誉得以恢复。
3.赔偿损失:若有经济赔偿判决,胜诉方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查败诉方财产,像银行存款、房产等,再依法冻结、划拨财产以实现赔偿。
在探讨原告开庭不来法院可否不按撤诉处理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了一些关键情况。一般来说,按撤诉处理是较为常见的情形,但也存在特殊情况不按撤诉处理。比如原告有正当理由未能到庭,像突发严重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那么,如果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涉及到后续的案件审理流程该怎么办呢?或者对于原告因各种原因未到庭但又不希望被按撤诉处理,有没有什么补救措施呢?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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