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不取保候审和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般来说,以下情况可能不适用取保候审: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况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具体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判断。
二、什么情况不能成立受贿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以下情况一般不成立受贿罪:
1.正常的人情往来。若行为人与请托人之间是基于亲情、友情等正常社交情感交流,且没有与职务行为关联的利益输送,则不构成受贿。
2.未利用职务便利。如果没有借助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即便收受财物,也不符合受贿罪构成要件。
3.没有受贿故意。例如,确实不知对方给予财物是因自己职务行为,且未主动索取、非法收受,也未为其谋取利益,不应认定为受贿。
4.事后受财但无事先约定且未谋利。若事先无约定,事后基于某种事由收受财物,且未利用职务便利为送财人谋利,通常也不构成受贿罪。
三、什么情况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需符合法定构成要件,不符合的情况则不构成。比如,不知是伪造、作废的信用卡而使用,主观上无故意诈骗意图,不构成犯罪。善意透支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及时归还本息的,也不构成。例如持卡人因临时资金周转困难,短时间未还款,但在银行催收后迅速还款,就不构成犯罪。还有使用自己名义的信用卡,虽有透支但按规定还款或与银行有合理沟通、达成还款协议的,也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此外,冒用他人信用卡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同样不构成此罪。总之,不满足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观故意、行为方式及危害程度等方面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均不构成该罪。
在了解什么情况不取保候审和取保候审时,我们知道,不取保候审通常适用于犯罪情节严重、可能对社会造成较大危害或有再犯风险的嫌疑人。而取保候审则是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犯罪情节的轻重等,符合条件的才会被适用。比如犯罪嫌疑人有固定住所、工作,且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就有可能被取保候审。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案件实际分析。若您对这方面还有疑问,比如不同罪名在何种情况下更易获得取保候审等,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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