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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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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22908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

协议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在生活中是普遍存在的,往往会因此而发生诸多纠纷。因此,国家法律做出了相关规定。如果您有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规定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律图小编为您做的介绍吧。

一、协议离婚后可以起诉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的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同时也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威胁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一方在债权人主张财产偿还后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三、对已知未处理的财产

《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四、对遗漏财产的处理

对于一方既没有对财产状况进行隐瞒,也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也不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行为时,而在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财产遗漏处理的,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当事人明知或应当知道该财产的存在和实际占有状况,却不提出分割要求的,应视为其默认对方对该财产的所有权,放弃分割要求。如果当事人确实不知道该财产存在,而导致当事人未提出分割请求,引起遗漏分割的,应依法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该诉讼时效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该项财产如公司股权的存在开始起算。

夫妻协议离婚的,对财产的分割只要是不违反法律的规定,那么怎么分割都是可以的。但如果在离婚后发现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的,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这部分财产重新进行分割。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一下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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