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债还债先后顺序是什么
负债还债顺序需区分不同情形。
在个人债务方面,若债务人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有担保的债务优先于无担保债务受偿;均无担保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清偿;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清偿。
若个人破产时,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下列顺序清偿:一是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二是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
企业债务,同样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职工债权、社保和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按比例分配。
二、负债还债时担保债务有何优先顺序
担保债务的优先顺序主要如下:
首先是法定优先权,如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基于法律直接规定享有优先地位。
然后是有物权担保的债权,比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同一财产上设立多个物权担保时,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都登记的,按登记先后顺序;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都未登记的,按债权比例清偿。
再就是保证担保等一般担保。一般保证中,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应先就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不能清偿时才找保证人;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多个保证人的,按约定承担份额,无约定的,承担连带责任。
具体案件中,需结合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准确判断担保债务优先顺序。
三、负债还债时如何确定担保债务优先顺序
担保债务优先顺序确定规则如下:有约定按约定:若担保合同或相关协议对担保债务的清偿顺序有明确约定,依约定执行。法定优先顺序:留置权: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法定登记的抵押权:办理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质权以交付或登记生效,有先后顺序之分。无约定且无法定情形:各担保权人按债权比例受偿。
需注意,同一债权上多个担保物权并存时,应综合考量上述因素准确判断优先顺序,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债务清偿合法有序。
当探讨负债还债先后顺序是什么时,这里面有着诸多门道。首先要明确,一般情况下,法定优先偿还的债务会排在前列,比如工资、社保费用等。而对于普通债务,通常会按照约定的先后顺序来还。如果没有约定,可能会根据债务的性质等因素来判定。比如有抵押的债务可能会优先于无抵押的。那要是存在多个无抵押债务,又该如何确定先后呢?这就需要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了。你是否对负债还债先后顺序存在疑问呢?若还想进一步了解如何准确判断自身债务的偿还顺序等问题,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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