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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官司被害人不出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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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24 · 1107人看过
导读:在人身损害赔偿官司中,被害人不出现分情况处理。仅不参加庭审,委托代理人且其出庭可正常审理,未委托又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按撤诉处理。完全不配合,不提供关键证据、不接受询问等影响诉求实现,因举证责任在被害人,不配合举证可能败诉,不配合伤残鉴定等致赔偿数额难定。建议与被害人沟通,必要时寻求法院协助。
人身损害赔偿官司被害人不出现怎么办

一、人身损害赔偿官司被害人不出现怎么办

在人身损害赔偿官司中,若被害人不出现,分以下情形处理:仅不参加庭审:如果被害人委托了诉讼代理人,且代理人出庭,可正常开庭审理,代理人能代表被害人陈述事实、举证质证等。若未委托代理人又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按撤诉处理。完全不配合:若被害人不提供关键证据、不接受询问等,会影响其自身诉求实现。因举证责任在被害人,其不配合举证,可能因证据不足承担败诉风险。若需被害人进行伤残鉴定等,其不配合会导致赔偿数额难以确定。

建议与被害人沟通,了解其不出现原因,必要时可寻求法院协助。

二、人身损害赔偿需要赔偿哪些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涵盖的费用依受损害程度而定。

若为一般伤害,需赔偿的费用有:医疗费,即医治损伤支出的费用;误工费,指因伤误工减少的收入;护理费,护理伤者产生的费用;交通费,就医或转院产生的交通费用;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若致人伤残,除上述费用外,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若导致受害人死亡,赔偿义务人除赔偿一般伤害相关费用外,还需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三、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确定,分不同项目: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按近三年平均收入算,不能举证则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无收入或雇护工参照当地护工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5.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在人身损害赔偿官司中,若被害人不出现,情况较为复杂。一方面,这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审理进程,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比如延期审理等。另一方面,被害人不出庭可能会使其自身权益难以得到全面维护。例如,可能无法及时准确地陈述受伤细节及损失情况,进而影响赔偿金额的判定。若你对人身损害赔偿官司中被害人不出现的后续影响、案件走向等还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关于此类官司的法律要点,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助你明晰其中的法律规定与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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