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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玉霞律师成功助力农村伤者获城镇标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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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23 · 1309人看过
导读:2017年2月28日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伤者HX因赔偿问题与保险公司产生纠纷。韩玉霞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为伤者提供有力支持。在诉讼中,面对保险公司多项抗辩,韩律师据理力争。最终法院采纳其观点,以城镇标准判赔。即便保险公司上诉,也被二审法院驳回,成功维护了伤者权益,充分展现韩律师在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上的卓越能力。

在法律的战场上,总有一些律师凭借着卓越的专业素养和坚定的信念,为当事人撑起一片正义的天空。浙江吴刚律师事务所的韩玉霞律师便是其中一位杰出的代表。

2017年2月28日,一场交通事故打破了平静。ZX驾驶重型拖挂车与HX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碰撞,导致HX受伤及车辆受损。经交警认定,ZX负主要责任,HX负次要责任。HX多次治疗痊愈后,委托司法鉴定,结果显示构成十级伤残,并有相应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然而,当HX与ZX及其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时,却遭遇重重阻碍。

保险公司在庭审中提出多项抗辩。一是认为HX诉请赔偿金额过高,要求扣除医疗费中非医保部分,且因HX是农村户口残疾赔偿金应按农村标准计算,本案鉴定费诉讼费不予承担;二是主张根据事故责任及保险条款,只承担70%责任,多出的10%应由ZX及F某承担;三是辩称HX自行委托及法院委托的鉴定意见书存在标准适用错误,不应采信。

面对如此复杂的局面,韩玉霞律师沉着应对。她深入研究案件细节,精准把握法律条文。对于保险公司提出的扣除非医保用药问题,韩律师指出其缺乏依据,成功说服法院不予采信。在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上,韩律师让HX提供了租房协议等证据,证明其实际居住在城镇,有力支持了按照城镇标准计算的主张,法院予以采纳,驳回了保险公司按农村常住居民标准计算的抗辩。对于鉴定意见书的争议,韩律师依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解答意见,结合本案发生时间,论证两份鉴定意见书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评定伤残程度并无不当,再次获得法院认可。

一审胜诉后,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但韩玉霞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充分的准备,在二审中依然据理力争。最终,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韩玉霞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充分展现了她在交通事故案件处理方面的专业能力。她深知在绍兴地区,残疾赔偿金计算区分城镇与农村标准,为了让农村居民获得合理赔偿,她从伤者实际居住地、收入来源等多方面入手收集证据。若伤者实际居住地为农村,她会考虑伤者是否有其他非农业收入或耕地被征收情况;若伤者有非农业收入,她会尽力收集劳动合同社保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若伤者户籍在农村但实际居住在城镇,她会协助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暂住证、购房证明、居委会证明等。在本案中,她通过让HX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实际经营加工厂的相关证据,成功实现以城镇标准对HX进行判赔。

韩玉霞律师始终秉持“专业严谨、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以扎实的专业能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诚信务实的服务风格,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赢得了广泛信任与尊重。她的成功案例,不仅是对当事人权益的有力维护,更是为法律行业树立了专业典范,让人们看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力量在实际案件中的生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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