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离婚的财产分割该怎样规定
诉讼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是均等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平均分配。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不参与分割。
此外,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若一方抚养子女,在财产分配上可能会适当予以照顾。总之,诉讼离婚财产分割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法依规进行判定。
二、诉讼离婚的应需要些什么证据
诉讼离婚需根据不同诉求准备相应证据:证明感情破裂:能证明对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聊天记录;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伤情鉴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租房合同、分居协议等。争取子女抚养权:自身经济状况证明,如工资单、银行流水;孩子长期随自己生活的证明,像学校老师证言;自己有良好居住环境的证据,如房产证。分割财产:房产需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车辆要有行驶证、购车发票;存款提供银行账户信息、余额证明;股票、基金等提供开户信息和交易明细。
三、诉讼离婚的诉请依据有哪些
诉讼离婚诉请依据主要来自《民法典》等法律规定。
首先,感情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存在以下情形可认定感情破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其次,涉及子女抚养问题,要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参考孩子年龄、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财产分割需依据《民法典》规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若一方有隐藏、转移等侵害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可少分或不分。
在了解诉讼离婚的财产分割规定时,我们知道了一般是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实际情况往往更为复杂,比如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若你对诉讼离婚财产分割的其他细节,如某些特殊财产的界定、分割比例的具体计算等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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