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到几岁
人身损害赔偿中不同赔偿项目计算年限不同:残疾赔偿金: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人身损害赔偿权能否转让给他人
一般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权不能转让。人身损害赔偿权具有人身专属性,它是基于侵权行为导致的受害人身体、健康等受到损害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与受害人的人身不可分离。
依据《民法典》相关原理,与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通常不能随意转让。比如,因身体受伤获得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请求权,这是对受害人精神痛苦的补偿,只能由受害人本人行使。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人身损害赔偿权已经转化为明确的财产债权,如法院已作出判决,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都已确定,此时该债权性质上类似于普通财产债权,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转让。
三、人身损害赔偿期限有效吗
人身损害赔偿受诉讼时效限制。根据《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过,诉讼时效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若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所以,人身损害赔偿请求需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否则可能丧失胜诉权。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到几岁这一问题,在法律上有着明确规定。一般来说,涉及残疾赔偿金等赔偿项目时,计算期限会根据受害者的伤残情况而定。比如,对于部分永久性伤残的情况,计算期限可能会到受害者恢复劳动能力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等。但具体到不同的损害情形,计算标准又会有所差异。要是您对人身损害赔偿计算的具体范围、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疑问,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读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年龄相关的法律规定及要点,帮您明晰自身权益与应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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