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个人概况
袁红军律师,是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和高级合伙人。他拥有多重身份,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x师协会会员以及新疆律师协会会员,同时还是新疆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
自2008年执业以来,袁红军律师承办了大量民商事诉讼与仲裁业务,像合同、经济、房地产、公司法等领域他都有所涉猎,积累了极为丰富的诉讼与仲裁经验。他还参与过多起重大刑事辩护案件,为不少公司、企业提供常年及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在商务谈判、事项调查、风险把控等方面经验十足,能最大限度维护客户权益。
袁红军律师有着独特的办案风格。他会为当事人考虑最优纠纷解决办法,降低讼累和成本;认真全面地调查取证,构建有效的证据链条;即便情况不利,也会如实告知当事人并寻求最佳结果。他精细沉稳的办案风格和敏锐独特的思维触觉,赢得了当事人的充分信任。
尤其擅长重大民事商事、经济与仲裁案件诉讼代理,重大刑事案件辩护,重大民商事、刑事案件申诉再审代理,以及公司法律顾问非诉讼业务。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他都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袁红军律师凭借出色表现荣获多项荣誉,比如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优秀刑事律师、个人三等功等。他还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成员等社会职务,在法学领域持续贡献力量,是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二、实战案例
2008年8月,被告人xx受哥哥艾X(已被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指使,用自己名义开了股票账户,次年3月办了张银行卡用于银证转账,之后这账户和卡都由艾X使用。从2009年3月到2012年9月,艾X把受贿的钱存进这个股票账户炒股。2015年11月,艾X把卡交给xx用于个人经营。2016年9月,xx补办新卡并告知艾X卡号。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艾X把股票账户里的本金和收益转到新卡。xx明知这些是犯罪所得,还帮艾X窝藏赃款,甚至把部分钱用于经营或转借他人。
2017年3月,xx接到监察委电话通知接受调查,次日被留置。他如实说了艾X交卡转账的事,但坚称不知卡内钱是犯罪所得。公诉机关指控x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xx辩解称艾X说公务员不能炒股才借他名办卡,交卡时说卡里是炒股盈利的钱,他看到银行流水部分进账时卡不在手,真不知道是犯罪所得。其辩护人也指出xx不具备认定卡内款项为赃款的认知能力。
法院经审理查明了很多事实,包括监察委函、企业档案查询、证人证言等各种证据。最终认定xx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还窝藏、隐匿,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成立。
在这起复杂案件中,有一位经验丰富、专注刑事辩护领域的律师。他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辩护。虽然最终被告人未能免予刑事处罚,但律师在辩护中最大程度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他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始终坚持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其出色的庭辩技巧和对法律条文精准把握让人信赖。要是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找他准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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