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个人概况
李艳龙律师,作为济南资深法律专家,在法律行业声誉颇高。他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专业,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为其在法律实践中奠定了坚实根基。
自2015年执业以来,李艳龙律师积累了极为丰富的经验,现任山东友胜律师事务所主任。他身兼数职,是北海仲裁委员会、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中国法学会会员,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等,这些身份彰显了他在法律界的影响力。他还荣获济南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先进个人等荣誉,受聘为山东人民广播电台“法律专家库”成员。
李艳龙律师擅长多个法律领域。在刑事方面,像烟台李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他的团队全程办理,最终让李某获得缓刑判决;淄博沂源赵某非法采矿案,经其代理被认定无罪,这充分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上的高超能力。在行政案件中更是成绩卓著,比如曹县鼓楼广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代理后法院依法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聊城茌平区王某等9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法院生效判决撤销涉案房屋征收决定。对于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行政诉讼及房产纠纷等诉讼案件,他凭借独特的行政诉讼案件代理思路和出色的庭辩技巧,每年处理上百起案件,能为客户规避潜在法律风险,是解决法律问题的不二人选。
李艳龙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在法律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他的成功案例众多,为众多客户解决了法律难题。如果您有法律问题需要解决,选择济南李艳龙律师,无疑是您明智的选择。
二、实战案例
2019年10月16日,梁某与世长辞。其独女张某惊觉,身为第一顺位唯一继承人,自己竟无法继承父亲留下的那套合作集资房,该房屋一直被与父亲生前系同居关系的陈某占有、使用和控制着。
张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主张自己作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梁某去世后的这套房产理应归她继承。此房是梁某于2015年8月17日花1146600元从案外人处购得,父亲离世后,陈某拒不交房,故而请求法院判决房产归己,并责令陈某返还房屋。
陈某却辩称,这套房子是他与梁某共有的,早在2015年10月8日,梁某就已将涉案房产50%的产权赠与了自己,张某无权主张继承全部产权。
为证明房产是父亲的遗产,张某呈上房产照片、《合作建房协议书》复印件以及相关收据复印件。陈某对这些证据并无异议,也认可这是集资房,没有房产证和“两证一书”,梁某接手时房子已转手多次。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房产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相关部门也未对其合法性审查认定,不能确定是梁某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不宜分割,遂裁定驳回张某起诉。
张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认为,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虽房子未取得权属证书,但有使用价值,经查若属于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财产,可作为遗产分割。于是果断撤销一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进行实体审理。
在这个案子里,有一位专业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全力帮张某争取权益。他深入剖析每一个细节,精准援引法律条文,不放过任何为张某争取公正的契机。从一审的据理力争,到二审的扭转乾坤,他始终坚定地站在张某身旁,用专业知识为她筑牢公平正义的防线,让张某重燃希望,也让每一个关注此案的人,对法律的公正和律师的专业有了更深的信赖。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