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服的咋办
1.申请撤销裁决:当事人可去仲裁委员会所在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不过申请得符合法定情形,像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之类的。
2.申请不予执行:要是被执行人能拿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定情形之一,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后,就会裁定不予执行。
3.提起诉讼:有些仲裁事项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但得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总之,当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时,得根据具体情况挑选合适的救济途径,这样才能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农村父母死后房产继承的方式是怎样的
农村父母死后房产继承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继承。
若有遗赠扶养协议,按协议办理;有遗嘱则按遗嘱继承;都没有的,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对于农村房产,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经审批后按法定程序办理产权登记;继承人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条件的村民。若不愿出卖,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三、农村父母死后土地归谁所有
在我国,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户仅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父母死亡后,若农户家庭还有其他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若农户家庭已无其他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发包方收回,土地重新归集体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土地管理法规,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户通过承包方式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单位,这就意味着部分家庭成员死亡时,只要农户还有其他成员,整个农户对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不受影响,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而当农户家庭没有其他成员时,承包经营的主体不复存在,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回归集体,集体再按规定和程序发包给符合条件的农户。土地所有权自始至终归集体所有。如果您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问题还有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当我们探讨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服的咋办这一问题时,首先要明白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一般情况下,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如果存在法定情形,比如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等,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若你对仲裁裁决不服相关事宜还有疑问,例如如何收集证据证明裁决存在问题等,别错过获取准确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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