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个人概况
袁燕飞律师,自2006年起,先后在多家知名律所执业,积累了极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她是十届新疆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婚姻与家庭财富传承专业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高级企业合规师,还身兼石河子大学法学院校外实践导师、石河子大学校友会律师行业分会副会长等职务,在新疆法律界颇具影响力。
袁律师专长于婚姻家事类案件及家族财富传承,刑事辩护同样出色,尤其对银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日常法律风险防范与疑难复杂诉讼颇为熟悉。自2008年执业以来,已为三十余家国有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和诉讼代理服务,其中包括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等。她曾助力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应对一起复杂合同纠纷,凭借专业能力与丰富经验,为企业挽回重大损失。
袁律师秉持“法律是善良而公平的艺术”这一信念,凭借扎实法学功底、丰富实践经验及对法律事业的热忱,为客户提供专业且贴心的法律服务。无论是复杂法律纠纷,还是家族财富传承规划,她都能精准把握,排忧解难,赢得广泛信任与赞誉。在新疆,选择袁燕飞律师,就是选择专业、可靠与安心。
二、实战案例
案件背景:新XX公司与xxXX行新XX维吾尔自治区XX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法院判定新XX公司需向银行支付尚欠贷款本金443XXXX5000元及相应利息,新XX某联合社对新XX公司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责任。此案件专业性强,聚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领域。
律师介入:原告委托了一位专注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领域的经验丰富律师。律师接手案件后,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条文,迅速对案件进行初步研判。
办案过程: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x》及相关司法解释,精准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在担保合同有效性及责任承担问题上,明确指出联合社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法人,不符合担保主体资格,其与银行签订的担保条款无效,且银行存在过错,为法院判决提供了有力依据。在律师费承担问题上,鉴于合同无明确约定且银行未提供实际支付证据,律师合理主张不被支持,充分展现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判断能力。
案件结果:法院判定新XX公司需支付尚欠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新XX某联合社对新XX公司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责任。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判断,最大程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案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