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取得预售证合同继续履行是否有效
未取得预售证时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若起诉前仍未取得,合同无效。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存在继续履行问题。若在起诉前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则合同有效,可继续履行。实践中,若购房人不知无预售证而签订合同,发现后可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甚至主张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若已明知未取得预售证仍签订合同,法院一般不支持赔偿请求。
二、未取得预售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以此为依据来判定合同效力。若签订合同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后续也未取得,合同自始无效。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开发商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买受人还可要求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三、未取得预售证能退房吗
未取得预售证能退房。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取得预售许可证明,未取得该证明而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购房者可据此要求退房,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出卖人应返还买受人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同时,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若开发商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还可能构成欺诈,购房者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当探讨未取得预售证合同继续履行是否有效时,有诸多要点值得关注。即便合同已签订,若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该合同的效力可能存在变数。而且在实际情况中,购房者可能面临诸多风险,比如房屋无法按时交付、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等。如果您对未取得预售证合同继续履行的效力、风险承担以及后续可能面临的问题仍有疑问,或者正处于类似的购房纠纷中,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深入剖析,提供精准且实用的法律建议,助您妥善应对此类复杂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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