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认定买卖合同标的物交付
买卖合同标的物交付分为现实交付与拟制交付。现实交付指直接将标的物转移给对方占有,交付完成时所有权转移,风险也随之转移给对方。比如把货物直接交给对方或运至指定地点。
拟制交付包括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简易交付是对方在合同订立前已占有标的物,合同生效时视为交付。指示交付是标的物由第三人占有,卖方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买方,交付即完成。占有改定是卖方继续占有标的物,通过订立合同使买方取得间接占有,合同生效时为交付。判断交付是否完成需结合合同约定、交易习惯和交付方式等综合认定。
二、如何认定买卖合同无效的方法
认定买卖合同无效,可从以下方面判断:主体不适格致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买卖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若合同双方当事人为谋取私利,合谋订立合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则该合同无效。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合同无效,如双方签订合同只是为虚假交易掩盖其他目的。违反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合同自始无效。一旦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需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有过错方应赔偿对方损失。
三、如何认定买卖商品房的欺诈行为
认定买卖商品房的欺诈行为,可从以下方面判断。一是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如开发商隐瞒房屋已抵押、已出卖给第三人等事实,或虚构虚假的房屋相关信息。二是主观存在欺诈故意,目的是诱使购房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三是购房者因欺诈行为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认识签订购房合同。
实践中,常见欺诈情形包括虚假宣传配套设施、房屋面积严重不符且误差比绝对值超出合理范围等。若构成欺诈,购房者可依据法律规定,请求撤销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甚至可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在明确如何认定买卖合同标的物交付后,还有一些与之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交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转移问题。若交付时存在质量瑕疵,后续责任该如何界定等。这些都是在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与标的物交付紧密相连的重要环节。当您在实际交易中遇到关于买卖合同标的物交付的种种情况,或者对风险转移、质量瑕疵责任等后续问题存有疑问时,不要迷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为您在买卖合同的相关事务中保驾护航,让您明晰每一个环节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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