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一方不承认对方债务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不承认对方债务,需先确定债务性质。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便一方不承认,另一方也可举证要求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指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或虽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若有证据证明属共同债务,不承认方仍需承担。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债务分担。若为一方个人债务,如仅用于个人不合理开支、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且收益未用于家庭等,另一方无义务承担,不承认该债务合理。
二、离婚后一方的外债是否是属于共同债务
离婚后一方的外债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经营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判断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关键看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离婚后,双方婚姻关系已解除,一方所负外债通常由其个人承担。
但如果该债务虽产生于离婚后,却是为了履行离婚协议或法院裁判中对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等相关义务而产生,可能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是否与另一方有关。
三、离婚后一方欠债另一方要还吗
离婚后一方欠债另一方是否要还需看债务性质。若该债务为个人债务,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另一方无需偿还。若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后另一方也有偿还义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若债权人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离婚后一方不承认对方债务是个棘手问题。首先要明确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承认,另一方仍可能需承担偿还责任。比如,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情况。若一方私自举债且未用于共同生活,另一方则可能无需担责。对于债务性质认定存疑、如何收集证据证明债务情况等问题,若你还想深入了解,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具体情况,为你详细剖析,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帮你妥善处理这一复杂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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