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中山李桂英律师,拥有长达十一年的专业法律执业经验,现任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在成为律师前,李桂英律师积累了丰富经历。她曾在广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担任三年书记员,又在民营企业有过三年采购主管、总经理秘书的实务经验。这些经历为她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让她特别了解案件背后的实际需求。
李桂英律师专注于中山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领域。尤其擅长刑事辩护、交通及工伤相关案件,至今已办理三百余件。在刑事案件中,她成果显著。像倪某涉嫌抢劫案不予起诉、熊某某走私普通物品案逮捕前取保释放并撤案无案底等。民事案件中,她能迅速抓住关键争议焦点,多角度处理,全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她所在的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是本地大所,她带领着4人律师团队。李桂英律师本科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她还荣获多项荣誉,2017年5月获中山市律师协会颁发的“律政风尚奖”,2020年5月被中山市法律援助处评为“中山市2019年度优秀法律援助律师”。自2013年进入律师行业,她始终坚持专业、真诚的服务理念,认真履行法律职责,值得大家信赖。
二、经典案例
2024年1月17日晚,在广州市番禺区某未开通路段,梁某某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撞倒行人陈某某,致其死亡。案发后梁某某主动报警并等候处理。此案核心争议焦点众多,包括事故路段性质认定、被告人主观过失认定以及量刑标准适用等问题。
在办案过程中,李桂英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侦查阶段,李律师高频次会见当事人,核实事故车辆关键事实,收集相关证据。审查起诉阶段,与公诉机关多次沟通,指出事故路段不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被告人无法预见车辆超标,且客观条件限制了其注意义务。审判阶段,李律师坚持无罪辩护,同时充分论证从轻处罚情节,提交各类证明材料,强调案件社会危害性较小。
此案存在诸多难点。程序上公诉机关法律适用错误,实体上注意义务标准、因果关系、主观过错认定均存在争议。
最终法院采纳部分辩护意见,认定梁某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考虑其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等情节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X年,缓刑X年。通过李律师的有效辩护,被告人获得缓刑处理,免于实刑羁押,最大程度降低了刑事案件对其的负面影响,实现了当事人不再上诉的满意结果。李桂英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出色的沟通能力和精准的辩护策略,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