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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郑利芬律师: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经验的权威法律服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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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9.17 · 1967人看过
导读:郑利芬律师是河北王伟东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有10年执业经验,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专业。她秉持“三至上”准则,擅长企业法律事务,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其恪守职业操守,责任心强,服务获众多委托人认可。在一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她接受胡某某委托,虽法院驳回起诉,但在其推动下双方和解,胡某某全额收回货款。

一、律师个人简介

郑利芬律师是河北王伟东律师事务所的实力强劲的主办律师,拥有长达10年的执业经验。她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为其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根基。

郑律师始终秉持将“法理精神和服务创造价值”的理念融入每一次的法律实践中,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且靠谱的法律支持。

在专业领域方面,她尤其擅长企业法律事务,在经济纠纷调解与诉讼、重要商业谈判、合同文书起草与审核等实务工作中表现卓越。她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长期扎根法律一线,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实战经验和强大的法律事务处理能力。面对复杂案件时,她以问题为导向,凭借深入研究和专业判断,总能找到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值得一提的是,郑律师以诚信正直立身,恪守“不唯上、不唯权、不唯书、不唯钱”的职业操守,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在为客户服务的过程中,她严格践行“热心、细心、精心、耐心”的工作准则,始终将客户利益放在首位。无论是企事业单位客户,还是个人客户,她都能尽职尽责地提供法律服务。其出色的专业能力和优质的服务态度,赢得了众多委托人的认可与好评。如果你正在寻找一位专业、靠谱、有责任心的律师,郑利芬律师无疑是一个值得信赖的选择。

二、精品案例

在一宗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胡某某称自己代已吊销的上海XX公司向被告江苏XX公司供应砂石料,有62,100元货款未收到。上海公司已将该债权转让给胡某某,于是胡某某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货款及违约金。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胡某某是否具备原告主体资格,也就是债权转让是否有效、其能否直接主张合同权利。

2018年4月24日,实力强劲、专业靠谱的律师接受胡某某委托,向大城县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了供货记录及债权转让说明。被告则抗辩称合同相对方是上海XX公司,且对方未开具发票,债权转让不成立,还申请追加上海公司为第三人。面对这种情况,律师积极配合法院核实情况,确认上海公司已被吊销且无法联系。考虑到可能出现的裁定风险,有责任心的律师提前着手准备上诉材料,打算从实际履行关系和债权真实性角度进一步举证。

此案件存在诸多难点。程序上,由于上海XX公司主体失联,无法出庭说明债权转让事实,导致关键证据缺失,法院难以核实转让真实性。实体上,原合同明确约定“先开票后付款”,被告以原告未履行开票义务为由抗辩,否认债务转移效力;而且胡某某并非合同签订方,主张直接承继债权面临法律适用争议,举证责任压力巨大。

2018年9月20日,法院裁定认为涉案合同主体为江苏公司与上海公司,债权转让事实无法核实,胡某某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驳回原告起诉。不过,该裁定未否定债权本身,为后续解决问题留有空间。最终,在律师的积极推动下,双方达成和解,胡某某全额收回62,100元货款,权益实现比例达100%,充分展现了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可靠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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