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医院摔倒骨折谁负责
一般情况下,若医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患者在医院摔倒骨折,医院应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医院地面湿滑未设置警示标识,或对行动不便的患者未提供必要的协助等。患者自身存在过错导致摔倒骨折的,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分担责任。若患者因突发疾病或自身疾病突发而摔倒骨折,医院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在确定责任时,需综合考虑摔倒的具体原因、医院的管理措施等因素。患者可与医院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责任及赔偿数额。
二、在医院摔倒受伤医院是否担责
医院是否担责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医院存在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形,比如地面湿滑未设警示标识、楼梯扶手松动等,导致患者摔倒受伤,医院需承担相应责任。这在法律上属于过错责任原则。
首先要明确医院对患者有安全保障义务。若能证明医院未尽此义务,且该不作为与患者摔倒受伤有因果关系,医院就需担责。例如,医院卫生间地面水渍长时间未清理,患者在此滑倒骨折,医院就难辞其咎。
但如果医院已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如定期检查设施并及时维修,在醒目位置设置了安全提示等,患者因自身不小心摔倒,医院通常无需担责。所以关键在于判断医院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结果的关联程度。
三、医院医疗事故责任该如何认定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要明确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
其次,判断该违规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若患者出现不良后果,但医院行为符合规范,则不存在责任;反之,若因医院违规操作直接导致患者损害,医院需担责。
再者,考量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这包括误诊、误治、延误治疗等情况。
最后,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此确定责任程度,如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轻微责任等,进而明确医院应承担的具体法律责任。
医院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致患者摔倒骨折需担责,这其中责任划分较为复杂。若患者家属对责任判定、赔偿范围、赔偿比例等仍存疑问,比如不清楚医院究竟该承担多少赔偿份额,怎样计算具体的赔偿金额等。这些疑惑可能影响后续合理维权。别让这些困惑阻碍您。若您还想深入了解医院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患者摔倒骨折相关法律问题,比如如何收集有力证据支持自身诉求等,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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