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是啥
民事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是诉讼时效制度的重要内容。
时效中止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暂时停止计算,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例如,在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发生地震,当事人无法主张权利,时效就会中止。
时效中断指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形,导致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比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催款,就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二、民事诉讼时效20年适用条件是啥
民事诉讼时效20年属于最长诉讼时效。其适用条件如下:
首先,权利受到侵害。即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遭受他人的不法侵害,如物权被非法占有、人身受到伤害等。
其次,该时效期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而非像一般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不论权利人是否知晓权利受侵害的事实,只要权利受损害已达20年,通常就会丧失胜诉权。
不过,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但需注意,最长诉讼时效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规定。
三、民事诉讼时效期限是多久是法律那一条
一般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这三年时效内,权利人应及时行使权利,向法院起诉等。若超过时效起诉,对方提出时效抗辩且法院查明无中止、中断等法定事由,权利人可能丧失胜诉权。
在了解民事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是什么之后,我们来进一步探讨。时效中止通常是在一些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下,暂停计算时效期间,待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而时效中断则是因权利人主张权利等法定事由,导致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比如在时效进行中,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就可能引发时效中断。如果您对民事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具体适用场景、如何准确判断以及后续可能产生的影响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资深法律专家将为您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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