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清算后剩余财产归谁
破产清算后剩余财产分配顺序明确。首先,应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以下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等费用;二是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若清偿完上述所有债务后还有剩余财产,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这遵循了保护劳动者权益、保障国家税收以及公平对待债权人与股东的原则,以确保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在破产程序中得到合理保障。
二、破产清算后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一般情况下,公司破产清算后,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若股东已依法履行出资义务,通常无需额外承担公司债务。但存在特殊情形:比如股东未实缴出资,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抽逃出资的,要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总之,正常出资到位的股东在破产清算中责任有限,而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股东则需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债权人利益。
三、破产清算后法人不用还钱了吗
破产清算后,法人并非一概不用还钱。
首先,若法人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在破产程序依法进行后,法人对公司债务原则上不再承担偿还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清偿,债务在破产程序中按规定顺序清偿,清偿完毕后剩余债务不再清偿。
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法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人个人为公司债务提供了担保,那么在破产清算后,法人仍需按担保责任还钱。
破产清算后剩余财产的归属备受关注。在清偿完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工资等一系列债务后,剩余财产会按照一定顺序分配。若有股东,一般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若存在多个股东,会依据其股权比例来确定归属份额。但具体情况往往较为复杂,比如涉及到不同性质的股东权益、是否有优先股等特殊规定。若你对破产清算后剩余财产归谁以及如何分配等问题仍有疑问,想深入了解其中的细节与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就请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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