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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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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26 · 1979人看过
导读:起诉离婚基本程序:先向有管辖权法院递交含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的起诉状和副本。法院审查后受理,受理后向被告送达文书。接着审理,含审理前准备、调解(贯穿始终,和好记录,离婚制调解书)和开庭审理(双方举证、质证)。最后法院依庭审判决,准予或不准离婚,不服一审判决可上诉。
起诉离婚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一、起诉离婚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起诉离婚基本程序如下: 首先是起诉,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副本,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等。 其次是受理,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则裁定不予受理。受理后会在法定时间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文书。 然后是审理,包括审理前准备、调解和开庭审理。审理前法院会通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时间等;调解贯穿离婚诉讼,若调解和好则记录在案,调解离婚则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进入开庭审理,双方进行举证、质证等。 最后是判决,法院根据庭审情况进行判决,准予或不准予离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二、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遵循以下原则: 一般地域管辖:通常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特殊地域管辖: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离婚的法律诉讼流程是啥

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首先是起诉阶段,原告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及副本,写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 其次是受理阶段,法院会对起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然后是审理阶段,包括调解和开庭审理。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则进入庭审。庭审中双方需举证、质证,陈述观点。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判决。若准予离婚,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整个流程中,当事人应按法院要求及时参加诉讼活动,提供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注意,不同地区法院在具体操作细节上可能有差异。

当我们探讨起诉离婚的基本程序是什么时,了解到它涵盖多个环节。首先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材料,然后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之后法院会受理并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进入审理阶段。审理过程中,双方需进行举证、质证等。那么,起诉离婚过程中,如果遇到对方故意隐匿财产该怎么办?又或者在争夺抚养权时,有哪些有力的证据能增加胜算呢?这些都是可能会面临的问题。若你对起诉离婚的程序细节、财产分割、抚养权争夺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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