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了欠别人的钱怎么办
公司破产时,需按法定程序清偿债务。首先,公司要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业务等。
管理人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变价,确定公司债权债务。接着,按照法定清偿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如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分配债务人财产费用等;第二顺序是职工工资、社保费用等;第三顺序是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即欠别人的钱。
若公司财产在支付前一顺序后有剩余,才会清偿下一顺序债务。若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权,则按比例分配。完成清偿程序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二、公司破产了欠供应商的钱怎么办
公司破产后,依《企业破产法》,供应商债权属普通债权。破产程序启动后,由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并清理债务。供应商应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性质、数额、担保情况等。管理人会对申报债权进行登记、审查、确认。
若公司有可供偿债财产,按法定清偿顺序,先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再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等职工债权、社保及税款,最后才是普通债权,包括欠供应商的钱。普通债权按比例受偿,即按各债权人债权额占普通债权总额比例分配。所以供应商要积极申报债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尽可能获相应清偿。
三、公司破产了债务要怎样偿还
公司破产时,债务偿还依《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顺序进行。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如破产案件受理费、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劳动报酬等,需优先清偿。
其次是职工债权,涵盖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
然后是社保及税收债权,包括欠缴的除职工社保外的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
最后是普通债权,即上述清偿后的其他债权。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比例分配。若公司股东存在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等情形,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当公司破产了欠别人的钱时,首先会进行破产清算程序。破产财产会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如职工工资、社保费用、税款等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但往往破产财产可能不足以完全清偿所有债务,债权人可能会面临部分损失。那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该如何最大程度维护自身权益呢?是通过申报债权争取更多受偿比例,还是关注破产管理人的各项决策呢?对于这些后续问题,如果您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帮您理清应对公司破产债务问题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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