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协议书证明有啥用

离婚协议书证明有啥用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24 · 2276人看过
导读: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程序中的必备文件,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需签订。它明确双方自愿离婚意愿,避免纠纷,还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详细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可用其作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为双方履行义务及解决纠纷提供依据。
离婚协议书证明有啥用

一、离婚协议书证明有啥用

离婚协议书证明一般指离婚协议书,其作用显著。在协议离婚程序中,它是必备文件,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的书面凭证。依据法律,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书明确了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避免日后就离婚的自愿性产生纠纷。同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作出详细约定,如孩子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式和金额、共同财产分割比例、共同债务分担等。这些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为双方履行各自义务提供依据。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可以此为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

二、离婚协议书中孩子抚养权怎么定

孩子抚养权的确定需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 首先,双方可协商决定抚养权归属。若协商一致,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即可。 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如子女年龄,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会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包括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程度、有无不良嗜好等。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一方有下列情形的,更有利获得抚养权: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三、离婚协议书中哪些是无效的行为

离婚协议书中存在多种可能无效的行为。首先,限制人身权利的条款无效,如约定一方再婚限制、限制一方探视子女等,因违反婚姻自由、子女探视权法定等原则。其次,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无效,比如逃避债务约定,损害债权人利益。再者,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无效,像虚构债务分配给一方以减少另一方财产份额。另外,协议内容显失公平的,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撤销。若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该部分内容。签订离婚协议书务必确保合法、公平、自愿,否则可能面临协议部分或全部无效的法律后果,影响当事人权益。

离婚协议书证明有着重要的作用。它是夫妻双方对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书面约定,不仅能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具体内容,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后续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或抚养权争议中,它更是关键的证据。比如,若一方未按协议履行财产给付义务,另一方凭借离婚协议书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而且在涉及户口迁移房产过户等手续办理时,离婚协议书也是必不可少的证明文件。你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务时,是否对离婚协议书的证明作用有更深入了解的需求呢?若有任何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

离婚最新文章

遇到离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