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构成是啥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构成如下: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客观上表现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可结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透支资金用途等综合判断。
侵犯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发卡银行的催收需符合程序规定,两次催收间隔至少三十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为“数额巨大”;五百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二、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该怎么定罪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
定罪需考量多方面因素。首先,要确定透支数额,数额较大的标准一般是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其次,需看是否有经发卡行两次催收且超三个月未还的情况。再者,关键在于认定持卡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比如明知无还款能力仍大量透支、肆意挥霍透支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等行为。一旦符合上述条件,就可能被认定构成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面临相应刑事处罚,量刑幅度根据透支数额等情节而定。
三、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判几年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根据《刑法》规定,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的数额标准,一般来说,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具体量刑会结合案件其他情节综合判定。
当我们探讨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构成是啥时,要知道其不仅涉及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还在于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数额认定也有明确标准。同时,主观上需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那如何判断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呢?在实践中又有哪些具体情形呢?这些问题都值得深入思考。若你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构成的具体认定、相关法律规定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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