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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追偿权范围是怎样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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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21 · 1806人看过
导读:担保追偿权范围包括:一是担保人清偿的债务本金,乃追偿权核心;二是利息,涵盖主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因主债务产生的费用;三是实现追偿权的费用,像律师费、诉讼费等。其范围以担保人实际清偿债务为基础,加上合理费用,目的是保障担保人合法权益。
担保追偿权范围是怎样界定的

一、担保追偿权范围是怎样界定的

担保追偿权范围主要包括: 1.担保人清偿的债务本金。这是追偿权的核心部分,即担保人代为偿还的主债务的本金数额。 2.利息。包括主债务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只要是因主债务而产生的利息等费用,担保人在追偿时可一并主张。 3.实现追偿权的费用。如担保人为追偿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必要费用,也应由债务人承担。 总之,担保追偿权的范围以担保人实际清偿的债务为基础,加上因该清偿行为而产生的合理费用,以保障担保人的合法权益。

二、担保追偿权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担保追偿权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主要遵循以下规则。首先,若当事人之间有管辖协议,且该协议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应依照协议确定管辖法院。其次,若没有管辖协议,则适用法定管辖。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指其户籍所在地;若被告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此外,担保合同履行地法院也有管辖权,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三、担保追偿权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担保追偿权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而言,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若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且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即约定的法院为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那么应按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若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在了解担保追偿权范围是怎样界定时,我们清楚了其包含诸多方面。比如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那在实际行使担保追偿权过程中,如何准确计算这些费用呢?不同类型的债权计算方式是否有差异呢?这些都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如果您对担保追偿权范围界定的具体操作、费用计算等还有疑问,或者想深入了解更多相关法律细节,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帮您明晰复杂的法律关系,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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