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案抚养费不服判决怎么办
若对离婚案抚养费判决不服,可通过上诉解决。当事人需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递交上诉状,其内容包含当事人信息、原审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和案由,以及上诉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应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也可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会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若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适用法律错误,会依法改判、撤销或变更;若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会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查清事实后改判。
二、公司股东的出资责任该怎样承担
股东出资责任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货币出资,股东应按章程规定足额将货币存入公司账户。非货币财产出资,需评估作价且实际交付给公司,并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其他股东可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且需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债权人可请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此外,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向该股东追偿。在增资时,未尽勤勉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承担相应责任。
三、公司股东的股权如何转让
股权对外转让:
1.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转让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2.其他股东表态: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权内部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无需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转让后,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即可。
当面临离婚案抚养费不服判决的情况时,首先要明确,这并不意味着判决不可更改。比如,如果你认为抚养费的数额判定不合理,或者支付方式有问题等。你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合法的上诉程序来争取重新审理。上诉时,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比如孩子实际生活开销的增加证明等。另外,也可以考虑与对方再次协商,看是否能达成更合适的抚养协议。若你对如何上诉、收集哪些证据以及如何与对方有效协商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离婚案抚养费不服判决相关的各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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