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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诉讼调解有哪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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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06 · 1959人看过
导读:民间借贷诉讼调解有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两种方式。诉前由法院或相关组织主持,双方就借款关键问题协商,达成一致签协议免进正式诉讼。诉中法官依情况组织调解,依据法律和公平原则促使和解,达成协议法院制调解书,签收后具法律效力。调解灵活可省时间成本,维护关系,但结果需双方自愿,否则仍走诉讼程序。
民间借贷诉讼调解有哪些方式

一、民间借贷诉讼调解有哪些方式

民间借贷诉讼调解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诉前调解:在诉讼前,由法院或相关调解组织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在调解人的引导下,就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签订调解协议,避免进入正式诉讼程序

2.诉中调解:在诉讼过程中,法官根据案件情况,适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时,法官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和解。诉中调解达成协议的,可由法院制作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方式灵活多样,能节省时间和成本,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关系。但需注意,调解结果需双方自愿达成,否则仍需进入诉讼程序。

二、民间借贷诉讼谁举证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民间借贷诉讼中,通常由主张借贷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比如,出借人要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合意以及款项已实际交付。借款合意可通过借条借款合同等证明;款项交付可提供转账记录、收条等证据

借款人主张已经还款,则需对其还款事实进行举证。例如,提供还款转账凭证、出借人出具的收条等。

在一些情况下,可能涉及举证责任倒置。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三、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不包括哪些情况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包括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等。

那么不包括的情况就有很多,比如一方单纯的拖延时间而未出现法定中止情形;双方正常沟通协商但未涉及中止时效的法定事由;债权人正常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但债务人未积极回应等不属于法定中止情形的情况。总之,除了符合法律明确规定的如不可抗力等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外,其他一般性的事由都不属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范畴。

在了解民间借贷诉讼调解有哪些方式后,想必大家对这一法律程序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调解方式多样,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借助专业调解人员化解纠纷;还有法院调解,在法官主持下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调解成功后,双方能更高效地解决矛盾,避免漫长的诉讼过程。但在实际操作中,如何选择合适的调解方式、调解过程中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如果您对此仍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助力您妥善处理民间借贷诉讼调解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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