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约定保证方式该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需先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在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存在几种例外情形,如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此时保证人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若为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能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未约定保证方式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仅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即债权人需先就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无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与一般保证相对的是连带责任保证,若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有权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未约定保证方式时,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方式有明确界定,债权人及保证人都需清楚此规定,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未约定保证期间法律是如何认定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当遇到未约定保证方式的情况时,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会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来处理。这意味着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未受清偿时,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比如在一些借贷关系中,如果没有事先约定保证方式,一旦借款人无法按时还钱,出借人就有权向保证人主张权利。若你在相关经济活动中也碰到了类似未约定保证方式的问题,对后续的权利义务界定、责任承担等存在疑问,不要慌张。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帮你厘清其中的法律关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