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无效有权申请的主体是谁
根据法律规定,有权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
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这里的近亲属一般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基层组织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需注意,有权依据不同情形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范围有所不同。且申请婚姻无效需在法定的时效内提出,以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婚姻无效哪些主体有权去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有权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这里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基层组织,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申请婚姻无效,需在法定的时效内提出,通过法定程序,经法院审理认定婚姻无效。需注意,婚姻无效是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三、婚姻无效申请主体的范围有哪些
婚姻无效申请主体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这里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基层组织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婚姻无效需经法律程序,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旦判决婚姻无效,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申请主体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婚姻存在无效情形,以维护法律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当我们了解有权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时,要清楚不同情形下主体范围有差异。那么,申请婚姻无效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呢?不同主体在申请时又有哪些特别注意事项呢?这些都是值得深入探究的。而且,婚姻无效后财产如何处理、子女抚养归属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呢?如果您对这些与婚姻无效相关的拓展问题存有疑问,不要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立即咨询”按钮的机会。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帮您消除疑惑,明晰法律规定下的各项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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