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役管制由谁执行
拘役和管制的执行主体有所不同。
拘役的执行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
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管制的执行机关是社区矫正机构。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总之,拘役主要由公安机关执行,管制则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以确保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得到有效的监管和改造。
二、拘役管制执行主体到底是谁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管制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社区矫正机构会对犯罪分子进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同时,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三、拘役管制的执行机关有哪些区别
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管制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二者执行机关的区别主要在于:拘役由公安机关具体实施执行,侧重于短期人身限制;管制则依托社区矫正机构,强调对罪犯的社会矫正和监督,在相对宽松的环境下改造罪犯,使其更好地适应社会回归社会,且不实行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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