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去女方办理离婚吗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情况不同规定不同。
协议离婚需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若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符合这一条件,是可以去女方处办理的。
诉讼离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若女方作为被告,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有管辖权,那么可以在女方相关地点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过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等。所以能否去女方处办理离婚,要结合具体离婚方式及双方住所地等情况确定。
二、离婚手续能在女方所在地办理吗
离婚手续是否能在女方所在地办理,需分情况看。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不一定能在女方所在地办,要以双方户口情况而定。
若是诉讼离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如果女方所在地符合上述管辖规定,是可以在女方所在地办理离婚诉讼的。
三、离婚手续可在男方所在地办吗
离婚手续办理地点需分情况。若双方协议离婚,可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有可能在男方所在地办理,只要男方所在地是双方中任一方的常住户口地即可。
若诉讼离婚,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即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若男方户籍在此,那么通常由男方所在地法院管辖,离婚诉讼相关手续在此进行。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等。总之,协议离婚看常住户口地;诉讼离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男方所在地有可能是办理地点,具体依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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