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要约在什么情况下会失效
合同要约在以下情况下会失效:
1.要约被拒绝。受要约人明确表示拒绝要约的内容,要约即失效。
2.要约被依法撤销。要约人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撤销要约且撤销通知到达受要约人。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超过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或合理期限,要约失效。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实质性变更视为新的要约,原要约失效。例如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修改等。
总之,要约的失效意味着要约人不再受该要约的约束,受要约人也不能再按照原要约的内容作出承诺而成立合同。
二、合同要约失效后会产生啥法律后果
合同要约失效后,产生如下法律后果:首先,要约人不再受要约拘束,无需对要约内容负责。其次,受要约人丧失了承诺的权利,不能再基于原要约作出有效承诺使合同成立。再者,若要约失效是因要约人撤销要约等原因导致,要约人可能需对信赖该要约而遭受损失的受要约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其直接损失等。例如,甲向乙发出购买特定货物的要约,后又撤销要约致要约失效,若乙为准备供货已产生费用,甲可能需赔偿该费用损失。总之,要约失效改变了要约人与受要约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状态,双方后续需依新的情况行事。
三、合同要约失效后能否再重新要约
合同要约失效后可以再重新要约。
要约失效的情形包括要约被拒绝、要约被依法撤销、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等。当要约失效后,要约人如果仍有订立合同的意愿,可以重新发出要约。重新要约是一个新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内容、条件等可根据要约人的意愿重新确定。但需注意,重新要约仍要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即应向特定人发出、内容具体确定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等。相对人对于重新要约,同样有权根据自身意愿决定是否作出承诺,从而达成新的合同关系。
合同要约失效是一个复杂且重要的法律概念。除了上述提到的几种常见失效情况外,在实际的商业活动或法律事务中,还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要约人在要约中所附的生效条件未成就时,要约也不会生效,更谈不上失效的问题。或者当要约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使得要约的基础不复存在,要约也可能会失效。如果你对合同要约失效的具体情形以及相关法律后果还有疑问,或者在实际交易中遇到了类似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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